畢竟每個人的健康狀況和家庭狀況都是不同的,他們面臨的風險也不同,如果你想得到更全面的保障,你應該根據你的個人情況和預算配置一些商業保險。但是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我們繳納的,因此我們不具有可選擇性,其中失業保險就是比較重要的一個內容,我們一起來看看沈陽失業保險的相關動態。
1、延長老年失業者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2019年12月起,失業保險金期滿后未就業,法定退休年齡不滿一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
2、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月516元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和標準: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由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年限確定。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其中,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及其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為24個月。
失業人員就業后再次失業的,應該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呢?我們需要了解的就是按照再就業后的時間計算繳費時間。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原失業人員應當領取但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疫情期間,沈陽市定期提高失業保險基金標準:市內區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足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到1629元(遼中區、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為1386元);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到1720元(遼中區、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為14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