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人們越來越重視健康,所以健康保險作為一種保障也為人們所熟知。許多人為自己、家人甚至汽車購買保險來保障。但是保險購買需要注意一些事項,那么現在買保險要注意什么?保險合同有期限,一旦過期應及時解決。那么到期時買保險合同是否可取?如果你不給保險金能退還嗎?
保險合同到期后能取款嗎?這是很多朋友關心的問題。保險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看看保單合同協議,保險期限是10年,也就是10年期滿。被保險人持保險單、身份證、銀行卡到保險公司柜臺申請領取。
保險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根據保險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和“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前款規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險人死亡給付的保險金總和不得超過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限額。”
2、根據保險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但是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合同,不需要未成年子女的同意和認可。
3、根據保險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之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部分無效,保險人應當退還相應的保險費。”在財產保險中,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部分無效。
4、根據保險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否則,保險合同無效。
5、無風險保險合同無效。根據《保險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當被保險人身故或身故時,應按保險合同規定的年齡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