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投保保險的時候往往會聽到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等詞匯,你是否會暈頭轉向呢?今天為大家分享的是受益人的相關信息,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險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聽起來受益人的保險購買的最大贏家,不需要花一分錢就可以享受到預期的金錢。
但是保險受益人是固定的嗎?如果再保險過程中想要更換受益人可以嗎?當然可以。受益人的身份完全仰仗被保險人或投保人的指定,可給也可撤,因此在實際生活中,受益人變更是常事。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被保險人是可以要求更改受益人的。投保人在對身故保險金受益人進行指定和變更時,須經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若被保險人的本人是殘疾保險金和住院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是不允許再指定或變更的。
其實,若投保時沒有指定受益人,一旦有被保險人死亡的事件發生的話,則默認受益人為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一人或數人,受益人為數人時,應把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進行確定,份額不確定的,各受益人依據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對身故保險金受益人進行變更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公司,而且保險公司還要在保險單上予以批注才可以。
在被保險人身故后,如果發生以下情況,那么就會被視為被保險人的遺產:(1)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無其他受益人的;(2)受益人依法喪失或者放棄受益權,無其他受益人的。綜上所述可以看出,被保險人是被保障人,受益人是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被保險人可以請求變更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