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意外保險,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可能是交通事故造成的事故,但是這只是意外保險的一部分。現實生活中除了交通事故,可以發生意外情況的還有很多,比如自然災害、意外摔倒、運動傷害、貓狗抓傷、煤氣中毒、沸水燙傷等,其實這些都是意外險的范圍,那么意外傷害的范圍如此廣泛,意外險是如何定義?
意外傷害保險,簡而言之,是為因意外傷害造成的死亡或傷殘而支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它具有低價、高杠桿的特點。什么是意外傷害?在保險合同條款中,對意外傷害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即外部、突發、非故意和非疾病性客觀事件直接造成的傷害。
1.外來的
所謂外來的,指傷害的原因為被保險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機械性的碰撞、摔砸、咬傷、燒傷、凍傷、電擊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損傷,還有酸、堿、煤氣毒劑等因素導致的化學性損傷。
2.突發的
所謂突發的,是指人體受到猛烈而突然侵襲所形成的的傷害,其傷害原因與結果之間具有直接瞬間的關系,如天空墜落物體砸壓、交通事故中的撞車等引起的傷害、身故則屬于突發,瞬間完成。而長期在某種環境條件下工作造成的身體傷害,則不屬于意外傷害保障范圍。
3.非本意的
所謂非本意的,是指非當事人所能預見,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造成的傷害。而對于傷害的結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傷害不能認定為意外傷害,如在高速公路上超速駕駛導致的身體傷害,這種是屬于可預料的,也是可以防止的傷害,就不屬于意外傷害的保障范圍。
4.非疾病的
所謂“非疾病”,是指損害不是由被保險人自身因素或疾病造成的,如骨質疏松引起的病理性骨折、肝炎病毒引起的暴發性肝炎等,都是由疾病引起的,不屬于意外傷害保險范圍。
明確了意外保險的保險責任,最后對意外保險的除外責任進行研究。不同的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的免責內容會有所不同,因此在購買時,大家需要著重的看到這部分的內容,并了解哪些事項不會在意外保險中得到賠償。以上是個人對保險知識的一些認識,希望今天的分享能讓你有所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