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簡介:某物流公司為其貨車司機投保了雇主責任險,具體范圍及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已在投保時明確說明。一天,司機張師傅在長途運輸途中,因疲勞駕駛導致車輛側翻,本人重傷住院,同時造成第三方車輛損壞。經交警認定,張師傅負事故全責。物流公司墊付了張師傅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并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
保險公司調查后發現:張師傅的駕駛證已過期(屬無證駕駛狀態),物流公司未對司機進行安全培訓,且長期默許超時工作,存在明顯管理過失。最終,保險公司依據雙方確認的保險合同免責條款,以“雇員存在無證駕駛違法行為及投保人未履行安全管理義務”為由,作出拒賠決定。
一、案例分析
本案中,一方面,張師傅駕駛證過期,屬于無證駕駛,該情形明確屬于保險合同約定的免責范圍。依據已向投保人充分說明的免責條款,若雇員因違法行為(如無證駕駛、醉酒作業)導致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面,《安全生產法》規定,企業需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并確保其具備合法作業資格。上述案例中,物流公司未核查司機駕照狀態,也未制止超時工作,存在重大過失。根據《保險法》及雙方訂立的保險合同條款,若事故由“投保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保險公司依法依約有權拒賠。因此,保險公司拒賠決定成立。
二、風險提示
保險條款責任免除部分規定了哪些情況下無法獲得理賠,消費者在重視保險產品保障范圍的同時,也要注意它“不保”什么。
要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尤其是作出特別提示的免責事項、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保障范圍、猶豫期、退保損失等重要事項。在保險公司履行告知義務的同時,消費者也應主動關注并確認保單除外責任,確保雙方對保障邊界有清晰共識。
本文來源:太平洋產險青島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