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于今年3月份提出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兩險合并實施方針,推進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實現參保同步登記、基金合并運行、征繳管理一致、監督管理統一、經辦服務一體化。大家如果對這兩項保險的合并感興趣就繼續往下閱讀吧。
一、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為什么要合并?
首先來了解我國的情況,我國在世界人口的排名居高,但是老齡化的加劇和勞動力的缺少等社會問題還是比較嚴重的。國家領導人了解事情的嚴重性后,先后修改了生育法,開始大力鼓勵人們生育,開放了二胎政策。同時通過研究調查,了解到生育保險跟醫療保險保障對象和范圍有一定重疊,生育中也有一些醫療行為。如果合并實施后,統一征收經辦,生育保險就不用再建一套獨立的稽核審查系統。這會有利于提高經辦效率,降低管理運行成本,提升基金的互濟能力。
國家經過試點驗證了合并是正確的。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3月25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明出:12個城市的基金共濟能力、平衡能力遠強于非試點的城市;有利于參保擴面,單位和職工只要參加了職工醫保,必然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生育保險的運行管理、服務能力大幅度提升。他代表國務院算了一筆賬:如原來單位費率,職工醫保是7%,生育保險是0.6%,就合并為7.6%。
二、生育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合并后有什么影響?
3月25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為大家介紹到,兩險合并后,生育保險相關待遇不會改變絲毫,也不會增加小微企業參保難度,個人不用再繳納生育保險金。同時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合并有利于提升社會保險基金共濟能力,更好地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有利于提高行政和經辦服務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