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充醫療保險的定義:補充醫療保險是相對于基本醫療保險而言的,與基本醫療保險不同,補充醫療保險不是通過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的,而是由用人單位和個人自愿參加的一種補充性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參加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后,由單位或個人根據需求和可能原則,適當增加醫療保險項目來提高保險保障水平。
補充醫療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有力補充,也是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補充醫療保險形式
1.企業型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企業在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國家給予政策鼓勵,由企業自主舉辦或參加的一種補充性醫療保險形式。包括商業醫療保險機構舉辦、社會醫療保險機構經辦、大集團、大企業自辦等形式。
2.商業型
商業醫療保險是醫療保障體系的組成部分,是指由保險公司經營的、贏利性的醫療保障。消費者依一定數額交納保險金,遇到重大疾病時,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一定數額的醫療費用,包括普通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手術醫療保險、特種疾病保險等。
3.社會互助
社會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勵和支持下,社會團體和社會成員自愿組織和參與的扶弱濟困活動,包括為受助者提供資金的社會互助和為受助者提供服務的社會互助兩個方面。
4.社區型
社區醫療保險屬于城鎮居民醫保,針對城鎮戶口中沒有辦法參加職工醫保(普通醫保)的人群。
三、補充醫療保險個人投保方式
一般來講,補充醫療保險屬于團險,由單位統一投保,如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由企業統一為員工購買,通常個人不能以這種形式參加補充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