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購買關于壽險產品的時候,由于身體有異常(經常有些疾病在醫生看來風險不大,而在保險公司看了很大的)。在健康告知的這一欄時,就被保險公司拒保,當再次選擇去人工核保的時候,卻被一些責任除外承保。那么責任除外是什么意思呢?被責任除外了,還需不需要購買保險產品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
根據我國《保險法》第18條的規定:"保險合同中規定有關于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的,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未明確說明,該條款不產生效力"。該規定專門對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免除條款強調保險人負有明確說明義務,未盡明確說明義務的,免責條款不生效,如果發生該類范圍的事故或事件時保險人仍要承擔保險責任。所以保險條款中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部分重要事項字體會加粗!
一、責任除外是什么
責任除外的意思很簡單,就是某項責任之前在保障范圍內,但是由于被保人身上這類責任風險特別大,所以特意將它剔除保障范圍。簡單舉個例子,如果被保人在投保前患上甲狀腺結節,那么在責任除外后,在日后的理賠中,如果出險的事故的原因跟甲狀腺結節有關,那么保險公司是不賠的。
二、責任除外要不要買保險
對于很多消費者來說,是很想標準體承保的,畢竟這樣一來什么疾病都可以獲取理賠或者報銷醫療費了。
但是責任除外要不要買保險了,小編覺得還是很有必要的,畢竟人的一生,不一定只發生一種疾病,還有許多疾病可以是可以賠付的。但是如果一個女性,既有乳腺、子宮、卵巢三種疾病,保險公司給出的核保結果,對于這類高發統統責任除外,那么保障的意義是大打折扣,可以考慮不買,或者換另一家保險公司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