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有保險意識較強的消費者都會購買一份重疾險為自己提供健康保障,國家為避免老百姓因病返貧也推出了相關的大病醫療保險。給普通老百姓提供大病醫療保障。那么問題就來了,有大病醫療保險還需不需要要重疾險嗎?如果你也有同樣的疑惑,那就跟一起來看看吧。
一、大病醫保
大病醫療保險可以報銷參保人員因大病在指定醫療機構產生的部分診療費用,一般來說,大病醫療保險只報銷社保目錄內的費用,并且還設有起付線。也就是說,只有醫療費用超過了指定標準,超出的部分才可以按照大病醫保比例進行報銷。
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的大病醫保報銷比例為60%左右,如果不符合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政策的費用,需要由參保人自行承擔,這一點需要了解清楚。
二、重疾險
重疾險屬于商業保險,保障的內容比較豐富。現在市面上熱門重疾險的保險責任一般包括重疾、中癥、輕癥、身故/全殘、保費豁免等保障,另外還能附加惡性腫瘤二次賠付等保障。重疾險屬于給付型的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按合同規定一次性給付理賠金,被保險人可任意使用理賠金,不僅可用于支付醫療費用,也可以用于補償收入損失。
總結:
大病醫療保險和重疾險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兩者是互相補充的。大病醫療保險的保費雖然低,但是保障范圍以及報銷金額有限。因此,有了大病保險后,最好再購買一份重疾險,同時擁有兩項大病保障,這樣才能讓保障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