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不了解保險的人覺的買保險很簡單,但為什么現在還有許多人買錯保險。又或者最后到了理賠卻又這么困難呢,其實追根究底都是因為買保險時沒看清條款。很多人都會認為保險公司坑人,但是保險公司本身并不是什么福利機構而是營利機構。它運用的便是營銷手段在法律上是說得過去的,最重要的就是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一定要看清楚免責條款,到底這款保險適不適合自己。\
如果發現購買的產品所保障的并不是自己想買的,該怎么辦才能避免損失呢?今天小編就跟大家來分析一下。
猶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并書面簽收保險單起10日(銀行保險渠道為15日)內這一期間。兩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產品,一般均設置了猶豫期規定。投保人在猶豫期內,如沒有發生保險金給付,有權向保險公司申請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將在扣除一定工本費(若承保前經保險公司體檢,保險公司一般要求需扣除體檢費用)后,無息退還投保人已繳納保費。
1.如果退保時還在猶豫期
如果處于猶豫期內,那么就比較方便了,只要投保人向保險公司遞交書面申請,然后按照正常流程進行退保就行了。因為在猶豫期內退保是沒有損失的,保險公司會在收到退保申請后就將已交保費返還給投保人,完全不需要什么理由。
2.如果已經過了猶豫期
如果過了猶豫期,雖然可以退保,流程還是不變,先向保險公司遞交書面申請退保,然后按正常程序進行退保。不過在猶豫期之后退保是會有損失,保險公司只退還合同當時現金價值。
所以,投保人在退保前要三思,猶豫期之后會有損失。如果是因為保費太高而無法承擔,可以適當降低保額,如果因為短時間內的經濟緊張,可以考慮將年交保費改為月交或季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