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養老金是社保里的一種,可以讓我們到年齡在退休后按月領取養老金。不過必須在退休前要滿足一個必要的條件,那就是累計繳費年限要達到15年,只有滿足這個重要的條件,你才有領取退休金的資格。最近就有讀者朋友來詢問了,如果養老金15年交齊了,但是人沒了,養老金會怎么樣?今天就讓小編來告訴你。
養老金其實本質上是一種強制儲蓄的產品,所以即便參保人不在了,養老金的錢是在那的,參保人的家屬還可以領取。只不過能拿到的錢就變少了,只能領取一個人賬戶上的余額,單位交的那部分在參保人死后就無法領取了,這筆錢會進入到社會統籌賬戶,用來發放給其他退休人員。
個人賬戶的余額屬于個人財產,如果退休前身故,家屬事可以一次性領取參保人個人賬戶內所有余額和撫恤金。如果退休后沒幾年身故,那么家屬可以一次性領個人賬戶沒領完的部分。
最后延伸說一下城鎮居民社會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面臨繳完15年,人沒了的情況。
這兩類養老保險的養老待遇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的余額除去政府補貼部分,可以讓親屬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同樣無法領取的,這部分錢只能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所以,社保還是該怎么交就怎么交,畢竟就算自己用不上,家人也能接著用。
改革方案還包括,同步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以免造成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之間的群體分化和新的社會不公;并且要將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納入統一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納,也按照企業職工的模式推進,應明確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依法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