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談到農村新農合醫療,這對經濟條件不好的農民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政策。因為這種互助醫療政策確實讓很多人不用花太多錢去看病,但很多人對新農合的收費仍有一些不同看法,因為看著新農合成本逐年在增長,很多常年不生病的人會覺得自己虧了。而近些年隨著國家扶貧工作的開展,許多地方都取消了對貧困家庭支付醫療費,報銷門檻也在進一步降低。這讓更多人的心里更加不平衡。但是,要知道從貧困家庭的角度來看,有些貧困家庭連交一年交幾百元的醫療費用都要在心里盤算著到底值不值得交?小編今天想要給大家分享的內容就是2019年貧困家庭需要支付農村合作醫療費用嗎?
2017年,國家首先按照每人150元的標準向農村農民收費,其中也包括貧困農民的費用,之后才出來新政策說貧困用戶不用交費,然后由地方政府把這筆錢退回給到貧困戶手里。
2018年的時候,開始按照190塊一個人的標準,直接免除了貧困家庭的綜合治療費用,如果你有村委會發布的貧困證件的話就可以不用交錢,免費享受這個福利。
2019年,農村合作醫療費用上升到每人220元(不同地區可能不太一樣)。也許是因為貧困家庭太多,補貼的費用太大,最后出來了一個新政策,那就是給予貧困家庭150元的補貼,其余70元需要自己支付。一般來說,如果不收費或者是收取一部分的費用,村委會提前通知大家,而且你在網上也不能找到準確的答案,畢竟各地的情況不同。我們的國家太大,很多地方不發達,并不是所有的地區都能免除這個費用。至于2019年貧困戶還要不要交合作醫療費用,需要看當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