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海上貨物運輸保險是貨物運輸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進出口貿易中必須購買的保險產品。簡言之,產品責任是以海上運輸的貨物為保險標的,保險公司應當賠償運輸過程中因自然災害和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我們今天就一起來了解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相關知識吧。
在實踐中,客戶或保險從業人員經常對術語的使用有一些疑問,本文簡要介紹了相關規定,并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解讀,供大家參考。
一切險是承保一切外來的風險嗎?
解讀:如上介紹可知,除包括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一切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但條款所指外來原因必須是意外的,事先難以預料的,不是必然出現的。有些風險即使未列入除外責任中,仍不屬于保險責任。
怎樣理解保險責任的“整批貨物”?
解讀:“整批貨物”是指一張保單載明的貨物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或者一張保單項下分類保額的貨物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或者同一張保單承保了多張提單項下的貨物則每一張提單項下的貨物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視為一個整批;以及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全部貨物視為一個整批。
一切險項下承保的貨物,到達目的地后貨物完好,但包裝破損,收貨人索賠包裝費用,是否屬于保險責任范圍?
釋義:包裝破損保險條款規定:本保險對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裝卸不慎造成的損失,以及為保證繼續運輸安全所必需的修理或更換包裝的費用負責。如果包裝破損并沒有對貨物造成損害,并且不需要繼續運輸,包裝本身的損失不屬于保險責任。但對于某些商品,如化妝品,包裝作為商品銷售的一部分應該得到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