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養老保險作為基本保障是一個很好的養老保障工具,它也是目前我國強制繳納的基本保險之一,如果這一保險能用得好,將會給我們的老年生活帶來很好的保障,養老金準備建議先用社保,其次是商業養老保險,也要通過自己的投融資;年輕人首先要選擇職工社保,希望下文介紹對你有用。
對于養老保險來說,在國家統一標準的制約下,不同地方或許會有一些不同的規定,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山東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
山東城鄉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其他資助、政府補貼構成。(一)個人繳費
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全省統一設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的最低選擇。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繳費方式由當地政府確定。個人年繳費額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省政府根據國家規定和經濟社會發展及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標準。
(二)集體補助及其他資助
有條件的村(居)集體應當對本村(居)居民參保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居)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的資助額之和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
(三)政府補貼
1、基礎養老金。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中央和省財政按照統一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對東、中、西部地區分別給予40%、60%、80%的補助,剩余部分由市、縣(市、區)政府承擔。
2、繳費補貼。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適當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繳費即補。對選擇300元以上繳費檔次的,可以提高補貼標準,具體標準由市、縣(市、區)政府確定。繳費補貼所需資金由市、縣(市、區)政府承擔。
3、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的補貼。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市、縣(市、區)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為保障農村居民今后的生活,各省市都在養老保險的保障制度上做了不少的有益嘗試,近年來山東省不斷完善養老保險政策,將農村養老保險納入山東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體系。政策指出,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