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以后沒有了收入來源,很多朋友連吃飯都成了問題。但是社保中是有失業補助的,社保中的失業金該如何領取?領取后是不是會對自己造成影響?
一、失業金領取條件
很多人對失業金的領取條件有誤解,覺得自己只要失業了就可以領取,但并不是如此,領取失業金也是需要條件的。
1.根據規定參保了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的才可以領取失業金。如果沒有滿一年,那么是不能領取的。
2.并非參保人本人意愿而中斷了就業的。這點需要引起注意,只有像被辭退、公司破產等非自愿的情況下失業才能理賠,如果是自己主動離職的,是不能領取的。
3.參保人已辦理失業登記,并在后續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或職業介紹的。
二、失業金領取流程
由于各地的失業金申領流程會有差別,所以今天只大概介紹一下,具體要以當代政策為主:
1.首先需要用人單位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并且在失業后的15天內告知社保經辦機構。
2.隨后,失業人員必須盡快去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辦理失業登記(必須用到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在辦理登記后,就可以憑借個人失業登記證明和身份證等證明,前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請失業金的手續,領取期限會從辦理之日開始計算。
三、領取失業金的影響
在領取失業金時,領取人是需要辦理失業證的,并且進行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其中的每個月的領取記錄是會被被計入個人檔案中的。而這些領取記錄有可能會被新單位查詢到,在面試的時候會被詢問到失業原因,可能會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