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購買其實有特別多的規定,其中有一點就是說,不能隨便給別人買保險。買保險并不是想給誰買就能買的,在《保險法》中有規定,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一、什么叫保險利益
通俗理解就是被保人的生存或身體健康才能影響投保人的經濟利益的才行,比如下面這些人員: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
4.與投保人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
二、為什么女朋友不行
其實從上面這個規定中,大家應該也能看出,保險并不是隨便就能購買的,被保人必須要和自己有很親密的關系才行(親戚血脈)或者是有勞動關系,才能購買。
為什么女朋友不行,首先第一點,是沒有相關利益,簡單的說,沒結婚就沒有保障。其次就是勞動關系了,如果你的女朋友是你的職工,那么就不用多說了。但是應該很少有女友是手下職工的,所以這點也不滿足,所以說是不允許給女友買保險的。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防止道德風險,如果可以隨便為他人買保險,很可能會出現為了獲取保險金而不顧道德制造保險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