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介紹
李先生將自己的私家車在某平臺注冊從事網(wǎng)約車營運服務,但為了減少保費支出,他在投保時隱瞞了車輛實際用途,按非營運家庭自用車購買了保險。某天,李先生的車輛在營運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導致車輛受損。李先生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李先生的車輛實際用于營運,拒絕賠付。
二、案例分析
李先生的車輛實際用于網(wǎng)約車營運,屬于營運車輛,但他投保時選擇了“非營運車輛”保險。營運車輛的使用頻率高、風險大,保險公司對這類車輛的保費定價較非營運車輛高,投保人故意隱瞞車輛用途,會導致保險公司不能準確評估風險。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訂立保險合同時,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guān)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quán)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本案例中,李先生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將實際為營運性質(zhì)的車輛按照非營運車輛性質(zhì)進行投保,導致無法獲得保險公司賠付。
三、風險提示
1. 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是保險合同成立的基礎,消費者應充分認識到如實告知的重要性。投保時應循誠實信用原則,就保險公司的詢問進行全面、準確地告知,如實投保,避免因未如實告知導致無法獲得賠付。
2. 消費者在投保前應仔細閱讀保險合同條款,明確保險責任和免責情形等關(guān)鍵信息。既要了解自己享有的權(quán)利,也要了解自己應承擔的義務,避免因誤解或疏忽導致理賠糾紛,更好地維護自身權(quán)益。
3. 要避免僥幸心理,切勿因小失大。隱瞞車輛用途看似減少保費支出,但一旦出險,很可能面臨保險公司拒賠,導致更大的經(jīng)濟損失。
一、案例介紹
李先生將自己的私家車在某平臺注冊從事網(wǎng)約車營運服務,但為了減少保費支出,他在投保時隱瞞了車輛實際用途,按非營運家庭自用車購買了保險。某天,李先生的車輛在營運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導致車輛受損。李先生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李先生的車輛實際用于營運,拒絕賠付。
二、案例分析
李先生的車輛實際用于網(wǎng)約車營運,屬于營運車輛,但他投保時選擇了“非營運車輛”保險。營運車輛的使用頻率高、風險大,保險公司對這類車輛的保費定價較非營運車輛高,投保人故意隱瞞車輛用途,會導致保險公司不能準確評估風險。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訂立保險合同時,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guān)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quán)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本案例中,李先生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將實際為營運性質(zhì)的車輛按照非營運車輛性質(zhì)進行投保,導致無法獲得保險公司賠付。
三、風險提示
1. 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是保險合同成立的基礎,消費者應充分認識到如實告知的重要性。投保時應循誠實信用原則,就保險公司的詢問進行全面、準確地告知,如實投保,避免因未如實告知導致無法獲得賠付。
2. 消費者在投保前應仔細閱讀保險合同條款,明確保險責任和免責情形等關(guān)鍵信息。既要了解自己享有的權(quán)利,也要了解自己應承擔的義務,避免因誤解或疏忽導致理賠糾紛,更好地維護自身權(quán)益。
3. 要避免僥幸心理,切勿因小失大。隱瞞車輛用途看似減少保費支出,但一旦出險,很可能面臨保險公司拒賠,導致更大的經(jīng)濟損失。